院學術委員會教科研成果評價委員會章程
第一部分 學術委員會
1、學術委員會的定位及依據
構建現代大學製度的核心是建立科學合理完善的大學內部治理結構♠️🚵🏽,依法建設學術委員會是法人治理結構的重要內容🦮。為促進學校規範建設、秩序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及《高等學校學術委員會規程》的要求,學校依法組建第六屆學術委員會。
2、學術委員會的任務與權力
根據教育部的界定,學術委員會對學科、專業規劃,自主設置或申請設置學科專業,教學科研成果👨🏼🎤、人才培養質量的評價標準及考核方法,招生的標準與辦法,學校教師職務聘任的學術標準與辦法等事務,具有審議、決策權👨👦👦。這些內容構成了學術委員會審議、決策👮、評價的主要任務。
第二部分 學術委員會的組織結構及分委會
3🤮、學術委員會的工作機構
根據教育部35號令和杏盛娱乐學術委員會章程的規定,院學術委員會主任委員由校長出任,再由主任委員任命3位副主任委員,成立四個分委會,即人才評價工作委員會、教學項目評價委員會、教科研成果評價委員會、仲裁委員會。
4🔤👩🏼🚀、學術委員會分委會的組織分工
院學術委員會由27名委員組成,主任委員崔軍,副主任委員胡伯龍🚐🖐、劉文廣、劉貴富。人才評價工作委員會🟦🏃♀️,負責教師認定🗄、職稱評定及招聘考核等工作,主任崔軍👩🏻🏭📰,由6人組成♗;教學項目評價委員會,負責課程開發🤾、專業建設及其質量工程評價等工作,主任胡伯龍👨🏼🚒,由7人組成;教科研成果評價委員會,負責教科研成果及獎項的評定等工作,主任劉文廣👯♂️,由7人組成🙇♂️;仲裁委員會🧘🏻♂️,負責甄別學術失範🤛🏿、學術不端等行為👂,對受損工作采取合理的補救措施,主任劉貴富,由3組成。
5🙋🏻♂️、學術委員會的工作程序
分委會按分工負責相關評價評選範圍的初審工作,並準備終評議題和材料,報學術委員會主任,院學術委員會大會進行終審評議🩼。
第三部分 教科研成果評價委員會
6、教科研成果評價委員會的組成
主任委員🧣:劉文廣
常務委員:林媛英、趙勵寧🫲🏻、李宏偉、關尚傑🔝、關鑒航、包麗媛🧑🦼➡️、李顯萍
7🧑🏼🎓、教科研成果評價委員會的工作內容
對社會科學🩰、自然科學💇🏿♂️、教育科學課題評選和相關學術成果獎申報進行初審。初審工作由分委會委員負責,按評審事項來源確定工作辦公室及協同工作部門。分委會工作可根據專業和工作需要🚠,吸收學術委員會成員以外的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初審工作©️。
8、教科研成果評價委員會的工作原則與紀律
遵循新的學術委員會章程,恪守審議規則😱🏥,堅持會議開放和相關委員回避要求,執行公示及異議製度🤦🏿♀️,保證分委會按照學術規則運行和接受監督。加強學術組織的獨立性,落實自主管理學術的權利,為學術委員會提供人財物的必要支撐和保障條件,經費列入財務專項。
9、教科研評審工作程序
杏盛有關單位(評審事項來源單位)所涉評議事項🚨,即按學術委員會分委會的工作分工🕒,依據規定的範圍和程序申請評議工作🧑🏿🍼。